香港留学|内地入境香港最新检疫规定

发布时间:2021-08-15 17:05:21    阅读量:

抵港人士的入境防控措施,以建立外防输入的抗疫屏障。新措施由2021年8月9日起生效。

此外,港府于2021年8月5日公布因应最新情况调节及澄清从广东省以外其他内地地区、澳门及台湾来港人士的检疫及检测安排。政府于2021年8月7日进一步阐释适用于12岁以下小童的安排,以及加强适用于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士的强制检测要求; 亦同时公布将由8月18日起,在机场为合资格抵港人士提供自费血清抗体测试服务。

 
抵港前需提交健康申报表
所有入境人士必须递交健康申报表。健康申报表可于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s://www.chp.gov.hk/hdf/

完成网上递交后,系统会发放一个二维码。请下载申报结果,并于入境时,向边境管制人员出示下载了的申报结果。经香港国际机场入境,二维码有效时限为48小时(若经陆路管制站入境,二维码有效时限则为24小时)。

现时,纸本健康申报表不适用于经香港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旅检大楼和深圳湾口岸旅检大楼入境的人士。如入境人士就网上递交健康申报表有困难(如没有适用的流动装置),可在抵港后向卫生署人员寻求协助。
若抵港人士所持签证有效期不足,将会被拒入境。

登机要求
由2021年8月9日起,任何曾逗留中国内地(广东省以外)或澳门登机来港的人士,在登上民航客机来港时,须出示预定抵港时间当天或之前三天内採样进行的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未能出示有关阴性检测结果证明的人士将不能登机来港。

由2021年8月9日起,任何从内地或澳门登机来港的人士,在登上民航客机来港时,须出示预定起飞时间当天或之前三天内进行的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未能出示有关阴性检测结果证明的人士将不能登机来港。
适用人士:于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内地或澳门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包括经陆路口岸或是机场抵港人士)。
 
入境检疫要求
对于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支曾在内地或澳门逗留过,包括经陆路口岸或是机场抵港人士人士。

如未完成接种疫苗,入境香港当天或当天之前3天之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后须于指定地点(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14天强制检疫,并强制检疫期间接受 3 次检测,分别于抵港第 16 天、第 19 天强制检测。

如已完成接种疫苗,入境香港当天或当天之前3天之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及疫苗接种纪录。入境后须于指定地点(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7天强制检疫,并在强制检疫期间接受2次检测,其后 7 天自行监察,及抵港第 9天、第 12 天、第 16 天、第 19 天强制检测。

获粤港/港澳两地政府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
广东省医疗或检测机构: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GD.pdf
澳门医疗或检测机构: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MO.pdf
香港的医疗或检测机构: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衞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可于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的「核酸检测机构查询」功能找到。

其他注意事项
政府已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 (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根据检测公告,相关抵港人士必须在到港后的指定日子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任何人士如未有遵从检测公告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另外,须在家居完成强制检疫的人士,如未能依照强制检测公告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样本以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除可被检控外,有可能需要到指定检疫中心完成馀下的强制检疫。

因应疫情发展及需要,政府或会安排个别抵港人士另外再接受病毒检测。任何人士就强制检测安排有疑问,可于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致电热线6275 6901查询。